本报讯(记者胡其峰、通讯员罗平)6月1日起北京地区铁路客票代售处只能收取5元手续费的规定执行得怎么样?有关部门近日接连两次的检查表明,大部分能守规矩,但多收费现象仍有存在。
一段时间以来,北京地区一些铁路客票代售处无视北京铁路分局售票管理办法中“不得以铁路名义收取任何费用”的规定,私自加价收取手续费,引起了旅客的强烈不满和社会舆论的关注。为此,北京铁路分局决定从6月1日起,将铁路应收取的5元送票费支付给各代售处,同时要求各代售处立即停止收取其它费用,对外张贴《关于统一铁路客票代售处收费标准的通知》和关于统一铁路客票代售处收费标准的公告。
近日,对北京市区和郊区101家代售处进行的检查发现,能够按标准收费的有68家,占总数的67.3%,其中光熙门等9家代售处公开贴出收费标准的公告,有33家存在多收费现象(从10元到30元不等)。随后进行的复查发现,大部分代售处能按要求张贴公告,并统一按5元标准加收,但有个别代售处仍不执行,个别代售处甚至有私自移机、改名、转包等现象。北京铁路分局有关人士表示,对检查中的问题,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停止计算机联网售票10-30天检查整顿的决定。